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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眼影响保险理赔这么玩,法院都不答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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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眼眼中的世界总是很“特别”,

你以为是杀马特在欺负老大爷:

其实是:

这个世界对我们近视眼有多残酷:

错把姜块当鸡块;误把钢镚当口香糖;剪个头发如开盲盒全看理发师心情……

公子随便看了周围一圈,发现身边近九成的人都戴着眼镜,

近视在我国实在太常见。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研究报告称:

目前中国近视患者人数超6亿,几乎是中国总人口数量的一半。

其中青少年的近视状况尤为严重,

青少年是近视防控重点年龄阶段,也是近视发生的第一个高峰期。

7月13日国家卫健委公布调查结果,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2.7%,较年上升2.5个百分点。

年监测显示近视学生中,近10%近视学生为高度近视,而且占比随年级升高而增长,在幼儿园6岁儿童中有1.5%为高度近视,高中阶段达到了17.6%。

近视在我国人群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由此可见,近视在我国人群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但就是这么普遍的现象,令人出乎意料的是,最后可能会影响到保险的理赔。

在看过上百个拒赔纠纷案后,我发现因近视造成的理赔纠纷的并不少。

具体来看看其中两起因为近视引起的拒赔案例。

年,家住广东的老庞给一家人买了份团体重疾险,

几年后老庞患上了继发性青光眼,通过玻璃体切除术、人工晶体植入等手术治疗后,找保险公司理赔,后遭保险公司拒赔,

理赔遭拒后,老庞还多次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结果被保险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退还了原先缴纳的保费。

得了疾病却非但没得到保险相应的赔偿,还被解除合同。

老庞越想越感到气愤。

于是他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保险公司却辩称,老庞早在年就因双眼并发性白内障、双眼高度近视进行过治疗,不符合合同条款中的“初次确诊”,属于既往症。而且投保时,也没履行如实告知,有拒赔的理由。

事实上,这份合同上的首次确诊的理赔范围是“单眼视力丧失”,

而老庞前几次的治疗均达到“单眼视力丧失”程度,所以法院认为这次才属“初次确诊”。

最终法院判定,保司应当根据条款约定赔付老庞相应的保险金,并且因为合同履行已经超过四年,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权利已丧失,应继续履行其余的保险责任。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陕西的小波身上,年7月,小波买了份医疗险,

4个月后,小波因为眼部疾病先后做了三次手术,出院后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同样遭到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小波提交的住院病历上记录了他已经高度近视13年,属于既往症,因此不赔付。

结果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小波在投保时存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既往症情况,或隐瞒告知的事实,而且以普通人的医学常识也不认为高度近视属于既往症。

所以小波最终获得赔偿。

虽说两场案件都以投保人胜诉为结果告终,投保人也成功获得正常的理赔,

但谁都不希望这种因为近视而发生拒赔的案子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也不免让我们深思:

近视,为什么会影响保险理赔?

以上的两个拒赔案例都围绕了一个关键词——既往症。

所谓既往症,指的是指在保险责任生效之前罹患的被保险人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翻译成大白话可以总结成三种情况:

一直没根治好的疾病;

没根治且不断反复的疾病;

医院看,但症状已经明显到普通人应该了解的疾病。

因为保险必须保的是“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标准是:不确定性

而既往症属于切切实实存在的疾病,对保险公司来说就是“确定的风险”,所以不赔。

保险公司是盈利公司,总不能让它赔穿做慈善,明明知道有某某疾病还允许投保,莫不是脑子进水了……

也只有像社保这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保险才能保障。

那么近视算疾病吗?

算。

近视是眼科最常见的疾病之一。

正常人看东西都会有一个焦点,外界光线会通过我们眼睛内的角膜和晶状体的折射到视网膜上。

正常人的眼球长度一般在23.5-24毫米左右,而每增加度视力,眼球长度会增加1毫米。

随着眼球增长,视网膜会被拉薄,焦点落在视网膜前,就会导致我们看东西模糊不清。

当近视度数达到度及以上,就属于高度近视了。

高度近视视网膜病变,即病理性近视。

除了影响视力,高度近视还会引发视网膜脱落、青光眼、白内障、飞蚊症等并发症,

高度近视的视网膜会被不断拉薄,萎缩,甚至脱落,严重者甚至会导致失明。

可想而知,近视带来的危害有多大。

而且,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并不能像其他病症一样可以治愈。

即使目前可以利用近视眼激光矫正手术、药敷等方式来矫正视力,也不能从根本上治疗近视。

所以,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为了避免对这一不可逆病症的理赔,也会尽可能地把其列入健康告知中。

目前市面上的健康险产品,基本上都对高度近视做了明确的要求:

超级玛丽5号

有为一号

达尔文5号荣耀版

超级玛丽4号

即使保险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但很多人买保险时,不把高度近视当一回事,投保时不告知,以为没什么问题,

最终的结果就会导致保险公司会以“既往症”、“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因此,才会有这么多因为近视引起的理赔案子。

如实告知是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的关键。

买健康险,最重要的步骤是健康告知,

保险公司通过它,来对你的身体状况、职业做风险评估,最后决定保不保你。

不仅决定了前期能不能买,还影响着后期能不能赔。

如果有高度近视或者其他眼部疾病,投保时凡是健康告知提到的,要遵循如实告知的原则,

大白话就是要实话实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但对于近视来说,有种情况会比较特殊:

健康告知里询问的疾病,医院和体检确定的,默认为没有。

比如你的自我怀疑,江湖郎中的诊断,养生的告诫,这些都不算。

也就是说,医院看过,没有留下确诊报告也可无需告知。

那么大家不妨问问自己,你的近视有病理报告吗?好像是没有吧。

通常情况下,也只有在配眼镜的时候我们才会知道自己的近视度数。

仅凭验光员一句话,没有留下任何你高度近视的确诊证明,保险公司后续想拒赔连证据都找不到。

而仅仅像这种在眼镜店的高度近视,并不用在意。

当然,医院或者体检机构检查出来的高度近视,会留下证明的,

那就得如实告知了。

很多人会觉得,高度近视的人群可能很难买到保险了。

但从上面的几个产品健康告知可以看出,

保险的高度近视标准其实和医学上的并不太一样。

在医学定义上,度就算高度近视,而在保险中,可能到甚至度才算。

而且不同的保险产品,对高度近视的投保要求也各有不同。

那么,目前市面上有哪些高度近视人群也能购买的产品呢?

公子给大家整理了一张高度近视投保指南的表格:

1、重疾险

重疾险统一规范了28种重大疾病定义,双目失明就在其中。

所以大部分重疾险产品都对高度近视有严格的规定。

大多数产品规定视力在度以下可正常承保,度以上大多也可以除外承保。

像超级玛丽5号、有为1号这些就比较宽松了,度以下就可以正常承保。

2、百万医疗险

百万医疗险相较于重疾险,对近视的要求要宽松很多:

好医保长期医疗没有提及可以直接购买;

平安e生保除了屈光不正,没有其他任何要求,可正常承保;

尊享e生视力界限为度,度以上的人群也可除外承保;

比较特殊的超越保不支持在线核保,需要进行人工核保。

3、寿险

定期寿险对视力要求的指标大多在度以下,如果投保人视力在度以上可能被拒保或除外承保,

也有部分产品健康告知未提及,可以直接购买。

总结下来,市面上目前有不少适合高度近视人群的保险产品,视力标准基本在或度,在这标准以上可能会影响投保,不过一般来说,影响并不会太大。

所以不用担心会因为高度近视而买不到适合的保险了。

如今我国近视的人数量日益增加,这也导致近视引起的理赔案越来越多,

而这类拒赔案例大多都是因为既往症。

通过这篇文章,公子想提醒大家两点:

1、高度近视买保险,一定要看清保险条款,尤其是保障责任和责任免除部分,不可不看;

2、买保险,一定要老老实实进行健康告知,有关近视的既往症问题说到底还是健康告知的问题,健康告知出问题,理赔就会很麻烦。

当然,公子还是希望大家平时能保护好自己的眼睛,重点预防高度近视,合理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

毕竟保险是给予的希望,而眼睛带来的是光明。世界和保险,你总得看清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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